唐代酒价是高是低,让我们跟随杜甫的诗歌,来讨论一下唐代的酒价。
“街头酒价常苦贵,方外酒徒稀醉眠。速宜相就饮一斗,恰有三百青铜钱。”杜甫在《逼侧行赠毕四曜》一诗中这样写道。
宋代陈岩肖《庚溪诗话》认为:“少陵诗非特纪事,至於都邑所出,土地所生,物之有无贵贱,亦时见于吟咏。如云:‘急须相就饮一斗,恰有青铜三百钱。’”这里“速须相就饮一斗”和“急须相就饮一斗”,皆为“速宜相就饮一斗”之误。
而有人认为,杜甫诗中所谓“三百青铜钱”之说,来自于前人的典故。王嗣奭在《杜臆》中指出,杜甫诗歌中“‘酒价苦贵’乃实语,‘三百青钱’,不过袭用成语耳。”
那唐代酒价究竟是多少呢?据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记载:“建中三年,复禁民酤,以佐军费,置肆酿酒,斛收直三千。”在古代容量单位中,一斛等于十斗,“斛直三千”也就是“斗直三百”。这样看来,似乎杜甫诗歌确实反映了现实生活,无愧于“诗史”的赞誉。
唐代许多诗人都在诗中写到了酒价问题。如王维“新丰美酒斗十千,咸阳游侠多少年”;白居易“共把十千沽一斗,相看七十欠三年”。
有读者认为,李白、王维等人所说的乃是美酒的价格。这话固然有一定的道理,但是“十千沽一斗”之说也是渊源有自。曹植在《名都篇》中曾经写道:“归来宴平乐,美酒斗十千”。他的叙述成为一种难以撼动的范式。唐代诗人受曹植的影响,不排除在诗歌中对这一典则的普遍追摹和袭用。
王夫之曾幽默地讥诮这种诗史不分的情况说:“就杜陵沽处贩酒,向崔国辅卖,岂不三十倍获息钱邪?”在王夫之看来,诗歌与历史差别很大,历史要求具有实录精神,而诗歌则不然,“诗之不可以史为,若口与目之不相为代也”。